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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3-16
作者:院后勤保障中心
浏览量:921

1.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遗弃、流失、泄漏(露)、扩散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适用范围在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置。

4.内容

4.1组织管理

4.1.1成立医疗废物处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后勤院长

副组长:院感科、后勤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公卫科、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药剂科、检验科、手术室、ICU、供应室等职能部门科室主任。

4.1.2医院医疗废物监督管理部门:院感科、后勤保障中心。

4.2主要工作职责

4.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我院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工作,在出现紧急情况时,统一协调、指挥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工作。

4.2.2指挥我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果断做出决策;解决防范和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4.3工作原则我院出现紧急情况时随时启动,按三级启动程序分级管理。

4.4信息报告

4.4.1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遗弃、流失、泄漏(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后勤保障中心或分管院领导,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4.4.2医院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健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4.4.3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4.4.4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5应急处置流程

4.5.1在我院出现因医疗废物污染、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时,或发生与此相关的传染性疫情时,随时启动本预案。本预案的启动程序按以下三级状态进行管理:

4.5.1.1三级:我院虽未发生疫情,但出现医疗废物污染扩散或长时间在医院滞留的情况。

4.5.1.2二级:我院出现传染性疫情,不能排除与医疗废物污染扩散有关。

4.5.1.3一级:我院出现传染性疫情,且同时出现我院医疗废物污染扩散的情况。

4.5.2紧急情况信息由后勤保障中心主任和护理部主任负责收集和报告;两者均不在时,由护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直接负责报告。报告人接到紧急情况信息后须在15分钟内报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院感科进入紧急状态。

4.5.3领导小组组长应在收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半小时内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有关工作并确定预案启动程序。

4.6分级响应

4.6.1三级启动程序:由医院后勤保障科统一协调,收到我院医疗废物污染扩散的信息时,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过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立即将收集的医疗废物按正常程序转运处置3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请求支援。

4.6.2二级启动程序: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后勤保障中心、院感科人员和各有关人员全面加强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并开展专项检查。二级启动程序按以下要求实施:

4.6.2.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6.2.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6.2.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6.2.4 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卫生局和环保局报告,请求支援;

4.6.2.5收集人员的食宿与他人隔离,统一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配备并穿戴隔离服、专用鞋、帽、防护镜,定期测量体温等;

4.6.2.6对收运人员的衣物消毒;配置充足的消防设备、消毒药剂等防护用品;

4.6.2.7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4.6.2.8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4.6.2.9对收集单位和现场检测单位要建立监测制度,早上、下午要对收集人员和现场监测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或其他特征出现异常者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4.6.3一级启动程序: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同时启动三级、二级启动程序。

4.6.3.1医院因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医院院感科应当在1小时内向卫生局、部门报告;

4.6.3.2医院的医疗废物进行院内严格消毒后方可外运;

4.6.3.3装有传染病人的医疗废物的包装袋需采用双层包装袋密封包装,在封密包装前要洒放足量有效的消毒药剂;

4.6.3.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6.3.5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4.6.3.6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是人为造成,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7保障措施

4.6.1院领导亲自参与,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

4.6.2据实际需要,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

4.6.3制定相关管理措施,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