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切实规范医药购销行为,
会上,该院纪委书记杨国利要求,所有与医院有医药购销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做到“两个严禁”,即严禁到医疗场所与医务人员接触,进行各种药品、试剂、耗材、医疗器械及设备的推销、促销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给予医院各级人员各种药品、试剂、耗材、器械、设备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同时强调,“两个严禁”是经销商在医院经销活动的“红线”,如有违反,医院将立即终止与其业务往来,并将此行为报告司法机关。
会议现场,各医药供应商代表分别与医院签订了《治理医药购销突出问题约谈书》。供应商均承诺,将从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经营理念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建立廉洁的医药合作环境。